香港公司年审时间
香港公司年审时间
1、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有股本的香港私人公司须在每一公历年(公司成立的当年除外)于成立公司的周年日起计42天内,提交周年申报表存档;其他公司的周年申报表须于周年大会后42天内,或于通过以代替周年大会的书面决议日期后42天内,连同公司的资产负债表、核数师及董事的报告的副本一并提交,这些副本须经公司一名董事或公司的经理或秘书核证为真正副本。
2、当公司资料有变更时,例如更改公司名称,或者是更改股东董事信息等情况出现时,很多公司负责人都误以为年审时间为公司资料变更时间的周年日,在此特别提醒,公司年审日期是公司成立日期的周年日,即列印在『公司注册证书』上的成立日期周年日,与其他资料变更时间无关。
3、注意:在计算42天期限时,星期日和公众假期也包括在内。不过,如果第42天为星期日或公众假期,到期日会延至下一天(该天并非星期日或公众假期)。